讲故事还是讲证据,是用证据讲故事
铭宇小铭 铭宇知产
《大人物》中刑警的一句话用在我们商标案件类业务中非常适用——用证据讲故事。没错,在国内的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续展等基础业务中无需提供证据佐证商标的使用和意向使用。但是关于商标被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给他人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及无效宣告申请都是需要大量的使用证据的。
最近小铭有几件商标异议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的案件,申请人的使用证据非常零散,数量少。所以准备写这篇文章,希望各位商标所有权人能够重视商标使用证据,平时能够保留商标使用证据,毕竟我们跟你一样希望你的商标平平安安。
哪些商标业务能够用到使用证据?
1. 当你收到《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这个通知就是我们熟称的撤三提供使用证据。你的商标注册成功三年以上,如果没有使用证据。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业务。这时候的你别懵,你是被动需要提供证据了。那么准备好商标使用证据提交给商标局就可以了。这里要多说一句啥样的叫使用证据,啥样的算是有效的使用证据?你提供的证据一定要形成证据链!链!链!链就是一串有关联的,比如,该品牌产品做了广告,那么就需要你提供跟广告公司签订的关于该商标的广告合同以及发票,同时提供该广告的广告宣传图片,比如公交车站牌等等。注意提供的证据需要能够体现时间!
1. 当你发现在公告期内被注册公告的商标与你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在先权利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号权等)你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你想啊,你主动找事是不是得拿他人侵犯你权利的证据说话,没有证据怎么证明别人侵犯了你的权利,全靠我们讲故事啊?这里要注意除了上文中强调的证据链,还有提供的证据的时间要在被异议的商标申请日之前,这样才能够证据你的知名度,被异议的人才能够有机会和理由知晓你的在先权利,从而侵犯你的在先权利。
1. 当你发现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侵犯了你的在先权利,你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以前叫争议申请,现在改名了。当然无效宣告申请需要提供的证据也是要求形成证据链,时间上也有要求。
1. 当你的商标被驳回的时候,你可以向商评委提出驳回复审,对的,就是再给你一次机会。这里注意不是所有的驳回复审案件都需要提供使用证据,当然有使用证据更加锦上添花。针对因为绝对禁止条款被驳回的商标那必须提供使用证据了,没跑。啥叫绝对禁止的条款,就是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的。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1. 上文提到的异议申请、无效宣告申请的答辩也是需要提供使用证据的。其证据的要求与上文提出申请的要求大致相同。
好了,小铭写了这篇通俗易懂的文章就是想让大家知道商标使用证据的重要性。以上标号全部都是1,意思是同样重要。商标不是你注册成功了就万事大吉了,要保留好商标使用的证据,提升品牌价值。所以今天的重点是我们的客户大人啊一定要有证据意识!我希望大家能回我一句:“朕知道了”。